河北今起进入汛期!省防指:压实责任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
6月1日起,全省进入汛期。今年以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压实责任,落细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防汛备汛工作
提早安排部署,压实防汛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强调要落实各地和部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省防指制定工作要点和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省级明确16名省领导分包河系、各市和雄安新区防汛工作,市级(包括雄安新区)确定90名市领导分包行政区域和主要防洪工程防汛工作,县乡村落实行洪河道、水库、尾矿库、堤坝等区域部位包保责任人。省市县乡村逐级签订防汛责任书,形成事岗对应、权责清晰的责任链条。
完善指挥体系,健全协同机制。省防指制定了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指挥部工作规则、防指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办法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级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已建成的监测预报系统接入同级防指,建立起全省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风险排查,全力整治隐患。从3月初开始,我省组织各市和雄安新区对水库、堤防、闸涵等重要防洪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地带、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部位,以及调水供水、交通干线、电力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5月,从省防指成员单位抽调技术干部和专家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2303处隐患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修订预案方案,强化培训演练。修订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完善防洪调度、蓄滞洪区运用、山洪灾害防御、超标准洪水应对、工程抢险、人员转移、积水强排等专项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应急系统60名分管负责同志、200名防汛抢险业务骨干、518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各地和行业部门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狠抓工程建设,夯实度汛基础。抓住汛前有利时机,大力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保安能力。551处城市易涝积水区域整治全部完成;43项应急度汛和6条山洪沟治理项目主汛期前完工;2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10座,其余空库迎汛。对跨汛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度汛措施,分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施工营地、矿井深坑、大型机械等不发生安全问题。
健全监测体系,提升预警能力。维护保养水文站223处、水位站568处、雨量站2782处,修订完善241处重点预报断面洪水预报方案、962座小型水库洪水预测预报方案。主汛期前完成升级改造自动雨量站462处、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193处,更新简易雨量报警器1408个。建成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为实时掌握洪水进程、水库拦洪蓄洪、蓄滞洪区人员转移等情况提供可视化技术支撑。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科学开展预报,提高精准度,延长预见期。
强化应急保障,做好抢险准备。全省专储防汛抗旱物资90余个品种、价值4.5亿元,储备救灾物资50余类、价值1.45亿元。落实专业抢险队伍530支3.14万人。在大中型水库、重点堤防、闸涵枢纽等部位预置抢险物资。强化军地协同,全面做好抢险准备。升级七大水系防汛遥感空间数据“一张图”,实现防汛工程、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动态更新、定点查询和精准决策。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在汛期要坚决做到“宁可十防九空”,绝不“失防万一”,盯紧每次降雨过程,超前会商研判,科学指挥调度,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