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省将实现设区市、县级市城市体检全覆盖
为提前做好全省各地城市体检准备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展城市体检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对接试点地区,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城市体检准备工作,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1年我省确定唐山市、邢台市、邯郸市、迁安市、黄骅市、宁晋县、高阳县、鸡泽县等8个市县作为省级城市体检试点城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2022年我省将在总结2021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设市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通知》指出,城市体检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城市更新的重要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领导,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要指导所辖县级市建立城市体检工作机制,迅速对接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组织召开城市体检工作部署会议,为实现2022年设区市、县级市城市体检全覆盖夯实工作基础。
我省将梳理总结2021年试点工作成效,编制“一个指南(城市体检技术指南)、两个范本(城市自体检报告、第三方核验报告)”,印发各地以供参考。同时,各地应积极对接2021年国家样本城市和省级试点城市,调研学习经验做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尽快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县级市自体检工作。要认真做好社会满意度调查前期准备,探索建立城市体检信息平台,确保城市体检科学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城市体检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体检结果运用。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与政府年度重点任务项目联动,提高城市体检成果转化率;结合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根据国家和省重点工作要求,每年制定县城建设提质升级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结合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利用和城市风貌保护工作,对体检发现的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