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
11月19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召开河北省“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民生工程推进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李景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景会介绍,今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现实检验,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改善人民住房条件。
棚户区改造方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省市县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省级督查机制,选聘15名熟悉工作的同志担任督查员,对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手续依法合规、建设标准符合要求。各地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破解土地、资金等难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11万套、基本建成13.21万套,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改得好不好,由居民来评价。改造过程中坚持3个80%的原则,即:80%的小区居民同意方可纳入改造、按80%的居民意愿制定改造方案、80%的居民满意后方可组织验收,大大提升了改造后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满意度。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优秀设计方案和省级示范小区评选活动,以典型案例引导各地科学合理改造老旧小区,促进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体提升。全省305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于10月底全部完工。
城中村改造方面: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项目能否实施的依据,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各地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政策标准统一、决策程序透明、补偿安置公平、操作分配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先建设回迁安置房,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安置房尽早完工,让回迁居民早日入住新居。2021年,全省已启动城中村改造404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99%,占调整后459个城中村改造任务的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