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乡燃气安全!河北省印发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乡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省城乡燃气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理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燃气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强化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做到燃气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织密织细安全防护网,有效提升全省燃气行业监管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要求,对燃气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和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结合分级指标要求及危险程度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一级为最高级别)。
燃气经营企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城乡燃气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评估,编制安全评估报告,明确安全监管措施、安全监控措施,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城乡燃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将被纳入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实行重点监管。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完成整改。积极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合规运营,切实规范全省燃气行业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