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今年已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041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改善群众居住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暖心工程。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19年起连续四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20项民生工程,全力推动落实。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368个,累计改造总量位居全国第二,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住品质。
今年,我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98个,将着力解决加装电梯难、管网老化等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精准实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一季度末,全省计划改造的3698个城镇老旧小区已全部立项,已开工2041个、开工率55.2%,建设进度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左右。
科学制定改造方案
实行“一小区一方案”或“若干相邻小区一方案”。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广泛开展基层协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问卷调查,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根据居民意见确定小区改造方案。各地落实项目改造方案市级会审报备制度,加强改造方案审查。
突出改造重点内容
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探索通过“公交电梯”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加装电梯,解决资金筹集和后续维保难题。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因地制宜为小房引入电源,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推动改造全民健身设施和养老、助餐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改造内容全面,“一次改造,全面见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加装电梯进行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装电梯。落实居民出资责任,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改造。
加强工作推动力度
今年将继续印发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报排名办法,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继续派驻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核查员,掌握一手资料和实际情况,坚决防止老旧小区改造搞成“花架子”,确保把民生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