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元宵节消防安全提示
元宵佳节,万家团圆,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增多,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风险加大。2月3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元宵节消防安全提示,提示社会公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1、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2、宾馆饭店、商市场、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等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加强餐饮、儿童娱乐、电影院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
3、自觉遵守当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严防火灾发生。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安全隐患大,已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
4、点烛烧香祈福祭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落实专人看守,与易燃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到人走火灭。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5、街道、社区、村庄要加强节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6、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居家做饭做到用火不离人,用毕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和管道阀门。使用取暖器、电熨斗、吹风机等电器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外出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7、外出购物娱乐或参加民俗、节庆活动,不乱丢烟头,切勿拥挤防止发生踩踏事故,注意熟悉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8、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严禁携带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生意外被困车内,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9、发现火情,沿就近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有序逃生,勿乘电梯,不贪恋财物,切忌重返火场,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