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16个
近日,我省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全省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816个,通过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等,为居民打造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工作方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一小区一方案”或“若干相邻小区一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主动了解居民诉求,根据80%以上居民意见确定改造方案。
今年将重点改造水、电、气、热、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和雨污分流管网,完善养老、托育、快递、健身等配套设施,鼓励同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架空线迁改入地。通过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小房引入电源等方式,因地制宜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足额安排省级补助资金,依法合规申请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社会及居民筹集保障。包括引导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改造;推动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参与各类公共设施的改造与运营。鼓励将城市更新、老旧厂区等片区改造项目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打包,由市场实施主体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等。
统筹做好与专项改造衔接。合理安排各施工单位的进场时序,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安排居民代表参与工程监督和竣工验收,改造小区满意度达到80%以上方可组织竣工验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保修制度,压实参建方的主体责任,确保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抓好改后长效管理。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组织居民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鼓励通过“拆墙并院”统一管理等方式,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将改造后的管线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维护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成果。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维护更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