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体检评估标准》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规范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有效衔接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发布了《城市体检评估标准》(DB13(J)/T 8525-2023)。该《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该《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填补了我省城市体检标准的空白,为我省各地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引。《标准》共8个章节,分别从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社会调查、五年期评估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系统规定了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
《标准》明确,城市体检评估包括城市体检和五年期评估两项内容。城市体检是通过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查找不同维度城市问题,分析评价城市建设成效和短板,并向社会公开体检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五年期评估是对上个五年周期的城市更新规划目标、整体建设情况和专项工作等进行的总结评估。
《标准》规定,城市体检评估应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开展年度城市体检和五年期评估,应围绕城市体检指标科学高效开展。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社会调查宜同步开展,范围应保持一致,基础数据应真实可靠。
《标准》内容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查询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tzl/jj/gcjsgf/fwjz/101690615910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