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住建系统开展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燃气设施设备环境、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非法违规行为等,深入开展燃气企业经营、燃气输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问题环境”等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并进行精准整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燃气企业经营方面,要深入排查企业的依法依规经营情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以及非法供气行为,排查管道燃气企业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情况。燃气输送方面,要排查城镇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大排查力度,对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立行立改;排查农村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
深入排查整治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燃气管道保护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燃气企业涉气第三方施工燃气管道保护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联合执法。
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送气服务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加快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加快推进“减瓶去瓶”,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专业知识培训。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集中攻坚阶段,对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问题环境”和涉气第三方施工等风险隐患。在巩固提升阶段,全面整治完成已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在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成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任务,监管智能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体系,基本建立城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