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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最新印发!事关小区物业管理

时间:2025-03-27 16:19  来源:邢州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近日,邢台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从物业企业覆盖、安全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根据措施,全市将实现物业企业管理全覆盖,鼓励国有企业或优秀物业企业采取“共享管家”“大物业”等模式打包开展物业服务,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注册物业公司或引导社会力量参股合营,兜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6月底前,物业企业覆盖率将达到80%以上,9月底前实现100%覆盖。同时,小区将实行优质型、标准型、达标型、基础型分类动态监管和跟踪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数与车辆数稳定在1∶5以上,充电端口的车棚和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85%以上。针对“飞线”充电、“进楼入户”充电等问题,将开展联合检查。备齐沙袋、挡水板等防汛保障物资,保障居民安全。
 
  为提升小区公共服务水平,邢台市将支持利用小区闲置空地、废旧设施等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对于总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履行简易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一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此外,邢台市将开通“2121234”物业服务投诉专线,在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投诉专线,定期将问题解决情况在网上公示公开。市区两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定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情况向主管部门报送。小区内还将设置物业管理公示牌,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在法制治理方面,将依法依规查处物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对物业矛盾纠纷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工作要求推进全过程实质化解。同时,对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内长期堆放杂物、私搭乱建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
 
  健全基层组织领导体系方面,区级成立物业行业党委,街道(乡镇)明确1名专职干部,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物业管理员,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工作。224家市直、区直单位(企业)将包联城市社区,开展联创共建,协助提升社区小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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