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研制订《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月27日上午,上海市政府陈靖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订工作。市消防局单于广政委,防火部曾杰部长,市政府法制办刘平副主任及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前期立法课题研究情况的汇报,并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体讨论。会议指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上海消防立法的又一创新实举,对破解居民住宅火灾多发难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相关单位务必认真研究、通盘考虑、系统谋划,通过优化顶层设计,创新手段方法,提升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就做好下步立法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健全责任体系。细化明晰业主和业委会主体责任、物业公司管理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拉出清单、授予权限、督促履职,力促形成“业主当家又作主、物业管家又管事、部门分工又配合”的良性格局。二要创新监管手段。探索通过业委会自治公约、物业公司授权管理、政府部门依法限制违法行为人享受公共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全过程”管理,着力破解小区乱停车、电动车违规充电、住宅楼道乱堆物、群租群居等隐患顽症。三要落实保障措施。参照住宅电梯管理经验,明确利用专项维修基金维保消防设施的条件、流程和方式,对经费不足的小区视情由基层政府给予托底保障,确保日常管理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