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四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我市提出四项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排查火灾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所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是强化守法履约,完善报告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及时消除;需要各方配合支持才能消除的应制定书面整改方案,并上报相关单位提请决策和处理;不予配合支持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或属地派出所,督促落实或责令整改。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重点检查工作,并建立档案台账;对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应定期报送相关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预警值班,做好监控防范;加强“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或时段的防火检查巡查,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导和监督工作。
四是各方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争取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支持,配合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共同保障物业区域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