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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物业企业信用欠佳 或被清出市场

时间:2015-03-05 10:30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_  点击: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李俭芹)3月2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 产管理局发布了《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起各界关注,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纷纷提出意见 和建议。这是南宁市首次将物业管理纳入诚信体系,一些不良行为将影响企业、责任人、相关人的个人信用。

  

 

  3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 局获悉,该局还起草制订了《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分标准》和《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表》。根据《征求意见稿》,南宁市住房局负责 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动态管理工作,并建立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各城区、开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物业 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记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住房局记入信用信息档案。

  根据《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定基本分均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记分周期期满,重新记分(详见附表)。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

  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将通过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查阅公示信息。信用考查项目是公开的,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一些企业觉得这对行业发展来说是个利好政策,也有企业担心一些具体的考察项目操作性差,因此,他们正积极配合部门做一些意见补充。该《征求意见稿》本月20日之前接受各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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