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强化监管力促我市物业管理上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物业管理行业深入走进人们的生活。市住建委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结合我市“五城同创”工作,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交流,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为工作着力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加强行业培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过培训丰富了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工程主管有关设施设备管理及承接查验知识,增强了物业企业对设施设备管理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围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由物业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了四场专题研讨会,积极在行业推广、向企业推荐物业管理方面的新理念、新做法。带动了我市物业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逐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加快物业管理中心下移。2013年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济宁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2014年我市加快了主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按照“重心下移、权责统一、属地管理、集中处罚”的总体原则,将物业管理工作逐步移交各区进行管理。目前我市主城区的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明确了物业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社区管理、物业管理负责人。
重点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去年作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第一年,市住建委坚持试点先行,完成了88个小区的地形图测绘和仙营小区、吉祥小区等4个小区试点改造的启动工作。2014年我市累计收取维修资金9.5亿元,其中市直累计收取维修资金4亿元,县市区累计收取维修资金4.5亿元,年增值利息5300万元,全市累计支用维修资金1500万元。并定期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加强对物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把资质审批关,从源头上提升物业企业整体素质,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技术帮扶和督导考评,积极协助处理涉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各类投诉,配合12319、12345市长公开电话、网络问政、政风行风平台等投诉热线,及时答复处理了市民的咨询与投诉,纠正物业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物业纠纷、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郝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