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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业主不交物业费将被"拉黑"

时间:2015-03-12 10:22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_  点击: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由该局牵头制订的《南宁市居住区管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已经在征求意见阶段。该《规约》 将来实施后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并对业主、业委会等形成约束。业主有违反规约行为的,如不交物业费等,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规约

  业主欠交物业费

  将被“拉黑”

  占道私划车位,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种花,私自搭盖、加宽露台,把阳台围起来养鸡鸭……这些做法,很多小区业主都明知不允许,却偏要这么做,邻居劝不了,物业部门也难管理。长此以往,小区的邻里关系常常因此变得愈发紧张起来。

  未来,在使用房屋中,业主的以上行为将受到《规约》的管束。据了解,《规约》列出了种种最常出现的危及房屋安全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明确了将会面临的相应处罚。大到私搭乱盖,小到乱扔垃圾,《规约》都将进行监管。

  据南宁市住房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不管是国家法律还是地方法规,都没有一条是针对业主、业委会进行监督的规定。将来,《规约》或可对小区 内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规范,让小区在管理上进一步实现自治。目前,南宁市制订《规约》一事已被列入2015年工作计划,《规约》也有望于近期实施。

  声音

  业主呼吁

  “处罚”要客观

  就《规约》制订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南宁多个小区的居民。“将来《规约》实施后,肯定会让小区管理更为规范。”佛子岭路一小区业主白先生认为,一 旦将业主的个人行为与诚信记录挂钩,小区私搭乱盖、不文明遛狗等行为或许会有所收敛。“以前对那些行为,我们街坊邻居劝不了,物业部门也管不住”。

  “有时候,居民觉得物业做得不好,就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议。可这样一来,很可能导致谁都不交物业费的后果,陷入恶性循环状态。”明秀路某小区业主袁 女士说,“不过我认为,对业主的管束或者处罚,也要看具体情况,要客观公正。有时候业主的诉求和做法也不无道理,物业部门也有一定责任。”袁女士希望, 《规约》在处罚方面,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

  影响

  业委会成员

  也将被“盯紧”

  南宁市各居住小区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有些是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有些则没有,而是由社区居委会代管,在管理上也相对宽松。甚至一些单位自建小区,本 来就是由单位自己管理的。对于后两种情况,居民根本也不与物业费打过交道。那么,这些小区的居民是否也受到《规约》的管制呢?

  据了解,这两种小区的居民同样将受到管束。当然,在实际监督执行中,还需要小区明确管理主体,并由管理主体监督《规约》的落实情况。

  《规约》不仅对所有性质的小区都“全覆盖”,对小区居民也“一视同仁”予以监督。比如,对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存在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索要物业使用及维护费用、减免优惠,或是以非正常手段维权,扰乱小区秩序的,同样可能登上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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