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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车辆停放30分钟以内物业不得收费

时间:2015-03-17 13:59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_  点击:


  《意见》明确,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的范围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非保障性住房及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方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另外,军队、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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