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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物业服务实行市区两级“备案制”

时间:2015-03-25 13:46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_  点击:

  3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获悉,即日起,该办及银川市所辖三区物业管理部门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状况进行梳理,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

  据了解,为便于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银川市三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务实属地管理工作基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将原隶属市物业管理部门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初审下放至三区物业管理部门,实行市、区两级“备案制”。三区物业管理部门主要审核物业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监督收费标准的形成是否公开、透明,服务行为是否到位,提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具体意见。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梳理管理物业服务项目备案手续,对未及时备案的物业服务项目,5月前需完成补备。此后,三区物业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物业项目的备案手续进行清查,对清查出有未办理备案手续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上报,逾期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停止其相关工作的手续办理。

  同时,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前,该办已完成对银川市330家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并按照银川市《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质量、奖惩记录来进行评分记入信用档案。该质量考核体系也将作为居民和房地产公司选用物业企业的参考标准。目前采集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积分有效年限为2014年至2016年,基础分为100分,今后每3年为一个评分周期,该信用积分将作为有关部门日常监管、资质等级评定、招投标活动,以及周期性检查和评优创先等工作中的依据。不良等级将影响物业企业接管新的物业项目,65分以下将无法参加新物业项目的招投标。信用积分良好的物业企业,可在周期性检查、审验中,免检、免审;在市场经营中活动中优先提供相关服务;在评比表彰中优先予以推荐及获得行业规定的其他鼓励。(记者 马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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