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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700家物业迎"大考" 重点整治捆绑收物业费

时间:2015-07-02 09:28  来源:未知  作者:_  点击:

  昨天从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获悉,烟台各县市区相继启动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烟台市全市700多家物业企业迎“大考”。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等方面开展整治。

  重点整治捆绑收物业费

  据了解,本次整治活动主要是从群众和业主的基本诉求出发,解决物业市场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企业中存在的1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主要整治:将一个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以利用代收代缴水、电、煤、气、暖等费用时机,“捆绑”强行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将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擅自据为己有等共计11个方面的问题。

  开发企业主要整治:未按规定配置或挪用物业管理用房的;未按规定履行质保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未按规定与专业经营单位办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手续的;未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承接查验、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等共计6个方面的问题。

  整改不力或被注销资质

  据介绍,此次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检自纠并整改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检查,共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活动从4月底将持续到10月份。

  在总结验收阶段,将对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业主口碑好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直至给予注销资质或向上级资质审批部门提出资质降级、注销等处分建议。

  主管部门专门提出,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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