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安、物管7月1日起禁止佩戴仿警用标志
记者7月1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起,全省“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将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全省21个市州的公安机关将展开全面暗访,重点整治保安公司人员、物业人员、机关团体保卫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佩戴仿警用标志(肩章、胸徽、编号)等情况。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治安管理支队教导员刘海军介绍,四川“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21日开始至明年12月结束。根据行动要求,7月1日起,企业不得非法生产、销售仿制式警服、警械,销售商家须停止经营行为;保安公司人员必须停用仿警用标志:肩章、胸徽、编号;物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内部保卫人员必须停用仿警用标志;其他社会人员也必须停止着装以及停用仿警用标志。10月1日起,则将全面禁止穿着仿制式警服。
在第二阶段清查中,四川21个市州的公安部门将进行交叉检查暗访,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底公安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