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邮件快件委托物业送达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9月施行
东快讯(记者林娟许才芳)今后,凡是有准确载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的邮件、快件,邮政、快递企业与物业协商后可以委托物业代为送达,但应征得收件人同意。福州市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州市邮政业管理若干规定》提出了上述规定。
《规定》强调,快递服务网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划建设。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邮政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划建设。主次干道报刊亭应按规划要求布点设置,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统一标识。
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将传统信报箱更新改造为智能信报箱的,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规定》还明确提出,邮件、快件准确载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的,邮政、快递企业与物业协商后可以委托物业代为送达,但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因物业企业、管理单位阻碍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入并不愿代为送达等原因造成投递不能到门到户的,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当场通知收件人领取,仍未领取的,将邮件、快件留存指定服务场所,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规定》还禁止八种行为: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扣留、扣查他人邮件、快件的;以围堵、拦截、聚众闹事等形式,扰乱寄递服务场所正常秩序的;非法拦截、强登、扒乘邮件、快件运输车辆的;盗窃、冒领、倒卖邮件、快件的;窃取、泄露用户信息的;利用寄递进行诈骗犯罪的;挪用、侵占、盗窃业务款和代收货款的;其他影响寄递服务的违法行为。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福州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做好邮件、快件的及时派送工作。
规定还要求福州市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举报投诉、评议考核制度。对扣留、倒卖、盗窃、隐匿、毁弃邮件、快件或者泄露用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外,还应记入邮政、快递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