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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物业服务行业将建信用档案系统

时间:2015-08-03 10:0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_  点击: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峰)物业招投标企业违规怎么办?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物业服务人员态度差怎么办?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怎么办?纳入物业行业信用档案……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体系以完善社区物业服务,被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和业主寄予厚望。近日,惠州市房管局发布《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标志着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体系从深闺走向现实。
 
  《通知》为在城市运营的每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都建立相应的信用档案,且设置具体的计分评级体系,评定结果与企业业务开展,以及个人职业发展切实联系起来,督促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规范和修正自己的行为,有效提高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将及时更新和公示
 
  据市房管局介绍,当前在惠州物业市场运营的物业企业超过500家,活跃的物业从业人员数以万计。由于工资待遇普遍较低,选择面广,人员流动性较高,这也导致行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行业管理也无法形成有效体系。然而,随着《通知》实施,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体系的逐步建立将有望改善这一局面。
 
  在文件中,行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将惠州市范围内的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和所有的物业从业人员都纳入监管体系,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通知》指出,信用体系是指全面反映和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信用度、服务行为、投诉记录等档案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
 
  在企业信息采集过程中,信用档案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分类和储存,档案及时反映该企业或个人的从业情况。相关信息体系包含采集对象的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其中,基本信息、业绩信息主要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执(从)业人员自行申报采集;警示信息由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属房管所根据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发现或形成的日常检查、巡查记录以及公众投诉、网络媒体披露情况等方式采集。
 
  一旦相关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个人信用档案信息采集结束,该信息系统就将同步向社会进行公示。通知中指出信用档案信息认定结果需通过“惠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政务版”和“惠州物业家园(http://113.106.199.146/Index.aspx)”网站公示,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选聘物业公司或招聘物业工作人员的过程中查询相关信息提供参考。
 
  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与业务开展密切相关
 
  搭建完善行业档案信息系统,对于如何使用和管理该信用档案,《通知》指出,服务行业的信用信息将作为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日常监管、企业投标、评优评先、入选物业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库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房管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信用档案与企业业务开展相挂钩,这也能充分引起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关注。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与物业企业和个人的业务直接关联,信用档案管理中还实行计分制制度,采取网上办理、即时评价、年终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又能够让行业时刻保持警惕,及时规范和修正自己的行为。
 
  为了完善行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计分,市房管局配合《通知》还发布了“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信息评分办法”,在该办法中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个人)接受表彰、缺席行业会议,被主管部门处分以及社区管理中的优缺点将如何加分和减分均作出详细要求。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和个人表现情况,每年年初根据得分情况和“评分办法”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年度信用等级。不同级别的信用等级在各项业务的开展和办理过程中将受到不同的待遇。
 
  市房管局物业科介绍,相关物业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和年度信用等级一经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权限、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增删信用档案信息的录入和变更。当然企业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信用档案信息认定结果公示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向认定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认定单位接到书面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回复。
 
  作者: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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