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南京市物价局:小区停车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时间:2015-08-24 09:07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_  点击: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
 
  记者走访南京的部分小区发现,南京小区的停车位有政府指导价,然而实际上,不少小区却有自己的一套收费标准。因为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也有不少业主与小区物业产生矛盾。目前广州、上海等地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南京会不会也进一步开放呢?
 
  市民反映
 
  小区露天停车位包月租金高达300元
 
  李女士家住在盐仓桥广场附近,前段时间小区物业开始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执行二级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即小型车辆从8:00停至次日8:00收费29元。李女士打算包月,可在咨询收费标准之后,李女士纳闷了:“按照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室内车位每月租金不得高于270元,而露天车位的汽车停放费仅为每月100-180元,为啥这里的露天停车位包月租金竟高达300元?”
 
  对此,物业方面回应称,由于该小区存在一部分商业用房,因此露天停车位应该执行公共停车收费标准,不执行住宅物业区域停车收费,包月收费标准自然会高于180元。
 
  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种解释。“目前小区既然只有露天车位向小区业主开放,那么小区业主车位包月理应享受优惠,执行住宅物业区域停车收费标准。”
 
  小区物业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已经不是新闻,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南京一些高档小区的停车位租金突破350元/元。甚至有的小区公共车位租金高达600元/月,由于“增多粥少”,每年还要进行抽签。
 
  有种声音
 
  不如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收费
 
  关于小区停车收费,业主、物业各执一词,各有各的道理。有声音提出,不如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由市场决定小区的停车费,既可以避免物业纠纷,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现状。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消费,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一位人大代表提出,南京市现行的小区停车服务费还基本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管控状态。从市场角度而言,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致使投资者从业服务人员成本、经营管理成本等不断的提高,另一方面,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致使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高标准、低价格,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衡现象,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造成了很多的物业纠纷和停车难的不和谐社会现象。 ”
 
  已有先例
 
  广州开放住宅小区停车限价 一小区停车一天涨55元
 
  据悉,目前广州和上海等地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是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昨天还口头通知小区停车费一天60元,今天突然就涨到115元!这样的涨法合理吗?难道我们只能接受?”放开收费标准后,虽然广东省有关部门要求住宅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应与业主通过合同等方式约定,然而有市民反映称,小区停车费在一夜之间暴涨。
 
  今年3月1日起,上海小区停车费政府定价取消。眼下,也出现了8元一小时、月租2600元的停车费的高昂定价。
 
  南京会开放吗?
 
  物价局回应:小区停车费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等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相关部门认定,江苏省有关物业收费政策仍然按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目前省物价局仍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汽车停放费纳入新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中,已经取得国家发改委审定同意,继续属于政府制定价格的项目范围。
 
  南京有最高限价
 
  小区露天汽车停放最高180元/月
 
  根据去年出台的《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是:露天车位汽车停放费100-180元/月,室内车位汽车停放费50-80元/月,车位租金270 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30元/月,车位租金270元/月,临时车位停车5元/次(临时停车计次时间为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
 
  这意味着,即便没有产权车位,算上汽车停放费和租金,南京的普通住宅停车收费的上限是:室内普通汽车不会超过350元/月,机械车位不会高于400元/月,露天汽车停放最高180元/月。
 
  如果市民发现自家小区未按此标准执行,可以拨打南京市物价局咨询投诉热线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金陵晚报记者 肖雪 钱奕羽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