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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业管理小区仅1/4成立业委会 委员建议规范管理

时间:2015-08-25 08:26  来源:齐鲁网  作者:_  点击:

  齐鲁网济南8月24日讯(实习记者 刘自锐)8月24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委书记焉荣竹带队,对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重点提案督办进行了调研,并对济南市百合园南区小区进行了调研。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在济南市758个物业管理小区中,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只有192个,规范物业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物业管理面积年均增长1000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1999年市政府颁布实施《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标志着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始起步。16年间,济南市物业管理面积年均增长1000万平方米,1999年之后新建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全部实行了专业化的物业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776家(包括外地进济企业81家),从业人员5.5万余人,物业管理项目1951个,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1.85亿平方米,34个物业项目被建设部评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百余个物业项目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192个物业管理项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今年2月1日,新修订的《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办法》主要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物业交付与前期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等行为。新《办法》为建立小区综合管理机制,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加强业主自治工作的监管和引导,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和维护社区稳定奠定了基础。
 
  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刘胜凯介绍,济南市在27个已入住棚改安置房小区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城管中队、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组成的安置房小区管委会,行使管理小区、监督物业企业、维护业主利益的职责;在已入住的8个公租房和廉房小区内实行房屋管理、社区管理、治安管理、物业服务,自我服务,爱信服务六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制度,这一制度在全国是个创新。
 
  济南对7家物业公司的12个项目违规行为进行约谈
 
  据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唐富强介绍,物价部门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管部门。近年群众举报反映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业主维权难等方面。
 
  2012年,根据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从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使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晰,政策的可操作性更强。通过新闻发布会、与济南市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制作专题栏目,对群众关注的收费问题进行归类,并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通过热线、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维权和遵法意识。
 
  针对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政策理解不全面、服务管理不到位、收费投诉举报率高”等问题,建立完善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违规约谈预警制度》,以建议、劝诫、交流的方式宣传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规范,增强自律意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使举报处理工作由传统单一的被动处理转化为主动预防和动态监控。从约谈机制实施以来,先后对7家物业公司的12个项目违规行为进行约谈,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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