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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新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

时间:2015-10-10 09:30  来源:楚北网  作者:_  点击: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潍坊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自10月15日起施行。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潍坊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自10月15日起施行。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新闻大屏幕》报道,公积金新政策中,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公积金提取不仅仅用于购房款,而且,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每人每年1000元。物业费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这项业务待网上服务厅调试完成后,可通过网上服务厅自助办理,根据提示填写有关材料,提交后经系统自动审核将资金划入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内。但是目前网上服务厅尚未开通,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至各分支机构网点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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