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物业不给力两年免评优
本报日照讯 9月30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因物业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物业小区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扣分或通报批评的,责任小区的物业企业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将取消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两年内评先创优和资质升级的资格。
此外,《通知》明确了各区、县住建局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创城职责分工,强化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制度,建立辖区内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制和联络表,明确负责各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物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小区经理(管理处主任)。
对存在问题的小区,各区县住建局检查人员应及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复查情况也要形成记录。各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表(自行编制)和复查记录要留档备查,据此追责。(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