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与服务市场改革
2015年呼伦贝尔市制定了《呼伦贝尔市物业管理与服务市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优化一项审批、完善一套文本、分解一项责任、组建一支团队、深化三项制度、创新七个模式”。
(一)优化一项审批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简化行政许可手续。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核要件由原来的11项简化为6项,提高了服务时效,缩短审批办理时间。
(二)完善一套文本
完善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文本,明晰了业主与企业的权责,使合同范本更加符合契约理念,更加具备可操作性。
(三)分解一项责任
将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安全事务责任进行了明确分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治安、水电暖、燃气、消防、电梯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组建一支团队
支持法院组建物业管理审批团队,探索开展“点对点”物业诉讼受理服务,将物业纠纷纳入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
(五)深化三项制度
一是实行履约满意度指数评价制度。采用定性、量化的方式和方法,对物业服务水平进行满意度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星级小区”的核定标准。
二是完善物业经理不良信誉档案制度。在已建立的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基础上,增设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机制。
三是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双轨并行机制。依据自治区《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旗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并组织实施。
(六)创新七个模式
一是探索建立业主监事会模式。业主监事会作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下设机构,与业主委员会并行,履行监督业委会工作的职责,充分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
二是探索推行业主委员会联合会试点。按照自愿、非营利性的原则,鼓励并指导各业主委员会自愿组成联合会,以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履约能力、监督能力、政策水平和自律水平。
三是推行业主自管式(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模式。针对少数因面积小、无法引入正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区域,在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业主选择的前提下,通过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推选楼长,建立自主管理公约制度,开展业主自管自治,以满足区域内卫生保洁等基本需求。
四是探索服务外包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将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清洁保洁、冰雪处理、市政水暖电及管网维护、人力资源等服务事项进行外包,以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五是推行“菜单式”个性化物业服务模式。即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菜单,明码标价,业主自行选择“服务套餐”的模式,体现个性化、多元化服务特点。
六是推行“走动式”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微信群(含公众号)、QQ群等方式,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个联合共建共享的沟通交流平台。
七是推行“智慧物业”管理模式。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运营PPP模式,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在物业管理区域建立APP(手机终端)、网站(电脑终端)、呼叫中心(电话终端)三项技术平台和一个控制中心,实现业主、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三方的即时互联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