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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装门禁梯控与物业费挂钩不算强制收费

时间:2015-12-25 08:13  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_  点击: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焜 评论整理 张平 近日,每日新报推出“民生论题之物业费困境”的讨论,引起读者强烈反响,不少读者对物业收费问题表达观点并提出建议。对于这个问题,读者们看法不一,更有些读者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如何维权存在困惑,带着这些疑问,新报记者走访了有关人士。

  物业办:装门禁梯控需征得业主同意与物业费挂钩不算强制收费

  新报记者联系了天津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加装门禁、梯控系统,应征得业主同意,并在街道、居委会等相关单位报备。但对于物业将电梯卡、门禁卡与物业费挂钩的问题,工作人员则表示,这并不能算是强制收费,因为按时交纳物业费本来就是业主应履行的义务。

  “有的业主认为这样像是被物业逼着交费,感觉上物业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但实际情况是,如果你不交物业费,交费的业主就要替你买单,相当于没交费的业主侵犯了那些已经交了费的业主的权利。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

  那么,如果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又应如何维权呢?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可以采取三种方式理性维权。

  第一,如果小区有业委会,业主可以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与此同时,业主也可考虑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对此事进行表决,但是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需要在五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召开的前提下才可以启动。

  第二,业主可以向所在区县物业办等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协调。

  第三,业主可采取司法途径,对相应物业公司进行起诉,由法院对此事进行判决。“这三种方式业主可任意选取一种,但是破坏梯控的行为是很不理智的。”工作人员说。

  律师:以门禁梯控催物业费不合法

  对于业主出入楼门和乘坐电梯的权利只能到物业费到期日的行为,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马健铎律师认为是不合法的。“电梯是住宅的一部分,是业主们花钱购买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不是物业的。物业无权设置使用障碍。”

  国誉律师事务所何翔律师说,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关于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物业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索,但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物业公司此举已经涉嫌侵权。对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不应该采用这种手段来约束,而是采取诉讼等合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思考要换位 相互多理解

  在读者反馈中,记者发现,加装门禁梯控系统,之所以会在部分小区引发轩然大波,有的因业主对物业要装梯控这件事不知情,或者只看到一纸通知尚未认可物业就先行动了;再加上物业以往表现不尽如人意,此举更难服众;最后,难免有不交物业费的“任性”业主以此为契机,为不交费找理由。

  那么,这种矛盾又该如何调解呢?物业、业主又应该怎样做呢?

  捷达园小区就是一个正面的例子,据这里的业主介绍,他们小区装梯控后的反响较好,业主与物业之间没有出现太大矛盾。而据记者了解,业主普遍对物业工作比较认可,这个小区的物业费上缴率达到90%以上。

  “小区事务一定要征得业主同意,召开业主大会,业主票决同意了,才能执行。”捷达园业主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这与提前征得业主同意密不可分。物业在改变小区设备之前都会让业主知情,征得业主同意才行动。

  而相反的是,一些小区因物业长期管理不善,在安装梯控之前就已矛盾重重,物业费收缴率低,刷卡乘梯并以此催缴物业费无疑是火上浇油。因此,物业长期有效的管理是小区加强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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