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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堵门维权

时间:2016-01-14 09:39  来源:库尔勒晚报  作者:_  点击:

  本报讯(记者廖军宦超)由于对小区收取停车费和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1月11日,冠农小区业主代表与冠农物业公司、开发商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次日9时30分,小区业主拉起了横幅,用50余辆车堵住了小区的两个大门,以此种方式维权。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12时许,业主撤离。市发改委、辖区派出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联合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召开了协调会。
 
  业主:停车费收取不合理
 
  业主朱俊敏告诉记者,冠农小区从2012年开始收取停车费,当时是承包给个人经营,费用为800元/年,一直到2014年。后来,冠农物业收回小区停车管理权,开始由物业收取费用,每年依然为800元。2014年,停车费改为720元/年。此外,物业给车主配发了一个蓝牙卡,收取50元押金,并承诺退卡时退押金,但并未兑现诺言。
 
  物业收取停车费要公示,停车费70%应用于基础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业主认为这些物业都没有做到。还有业主反映,他们每出一次小区就得交2元停车费。
 
  另外,小区摄像头有很多死角,画面也不是很清晰。2015年11月,有13辆车一夜间被砸,小区内的摩托车、电动车等也经常被盗,安全隐患突出。
 
  物业:按相关文件收取费用
 
  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冠农天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戚新全告诉记者,收取小区停车费用没有进行公示是他们不对,之后会公示。关于监控设施的问题,他们已多次向集团总公司汇报,可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也没回音,且现在是冬天,不便于施工,他承诺今年6月前安装维修好所有监控设施。
 
  至于小区内车辆被砸被盗的问题,戚新全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属于物业的责任,他们一定会赔,当然,双方要签订看管协议。
 
  戚新全说,凡是按年缴纳停车费的业主,物业都对车牌号进行了录入,其余的则按社会车辆对待。以后他们会将小区车辆信息全部录入,费用也可以按天、按月、按年缴纳。
 
  戚新全还承诺以后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应公示费用使用情况
 
  参加协调会的市发改委收费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机动车辆停放占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车主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其标准为2元/天。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的场地占用费的70%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并每半年公示一次收支明细。未进行公示的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仍未予以公示的将被要求减半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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