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物业四级监管首重渠道畅通
从2016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全面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系,首府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面临着全程监控。800多个社区工作委员会纳入监管物业平台。
物业服务监管工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牵着基层的社会稳定。现实生活中,发生在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不鲜见。从互相贴条对骂,到扎车胎泄愤,从堵钥匙孔明目张胆的威胁,到撕破脸皮对簿公堂,业主们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剑拔弩张”让人眼花缭乱。
物业服务到底是好是坏谁说了算,总是“说不清理还乱”。这时候,就需要监管部门发出客观公正的声音。以前我市物业监督管理平台只有两级监管体系,一级是市上,一级是各区县。由于物业纠纷多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市上和各区县的监管,难免会因渠道欠畅通,导致对纠纷发生的现实背景和综合状况的判断,很难全面掌握。因此,不少人宁可选择用过激的方式“硬碰硬”来争取话语权。
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系,一个最直接的特点在于,将物业监管职能重心下移,从上至下一竿子到底打通了信息交流上下联动的渠道。
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模式,是对实行“建管分离”的积极实践。要想使这种模式能真正发挥功效,关键在于保障渠道畅通,为了让各个方面都参与进来,构建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显得极为重要。
社区、街道以第三人的立场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更公平公正客观,对小区居民的实际感受、切实体会也会更真切直观明晰。四级监管体系打破了过去由行业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工作局面,让与居民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社区充分发声,使社区从势微的“协调者”成为拥有话语权的“监督者”,既有利于决策层和管理层及时掌握物业企业的动向,也更利于矛盾“就地解决”,利于解决的通道层层顺畅。反之,倘若自下而上反馈的渠道堵塞,就会造成物业监管与物业实际服务“两张皮”。
值得点赞的是,今后各区县审核物业企业资质上,街道、社区的意见也将作为参考依据。投诉也将实现逐级受理,及时将小区物业服务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也意味着,公开平台下进行的动态联动监管,必将引导首府物业企业步入更有序的竞争轨道。
用共治思维解决物业难题是步好棋,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归根结底要在“服务”上做文章,物业服务企业唯有向服务要活力,才能越来越有生命力,也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服务的需要。(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