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辽宁出台意见:快递员进出小区 物业不得收任何费用

时间:2016-02-02 08:57  来源:沈阳网  作者:_  点击:

  网购日益大众化,带动物流快递服务行业日益发展。近日,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7项举措确保我省快递服务发展水平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意见》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以及社区物业服务等单位应为快件投递车辆进出和快递从业人员递送快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总体目标:5年内快递业务
 
  收入达80亿元
 
  《意见》明确我省快递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快递业务量达到5.5亿件,较“十二五”期末年均递增20%,快递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递增15%;“十三五”期间新增快递业务就业岗位2万个;居民社区、高校园区、企事业集中办公区公共服务平台设施趋于完善,智能快递柜、综合服务站点等邮政服务设施得到广泛应用;乡镇快递网络覆盖率从45%提高到100%;培育年收入超10亿的龙头快递企业5家,超5亿元的网络快递企业10家。
 
  关键词1 “互联网+”
 
  应用智能化收投终端等技术装备
 
  《意见》指出,要加快移动APP、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推动产业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化、智能化进步,加快智能化收投终端、自动化分拣、机械化装卸、绿色化运输与包装等技术装备的应用。
 
  关键词2服务监管
 
  降低延误率、丢失率等
 
  《意见》指出,要加强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监管,做好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的透明度,降低快件延误率、丢失率、损毁率,提高用户满意度,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积极推广快递保险业务,保障用户权益。
 
  关键词3安全保障
 
  建立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意见》指出,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快递业安全集中监控和监管信息平台,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设备配置规范强制性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向寄递用户开展邮政安全法规宣传,强化从业人员、寄件人安全责任意识。
 
  关键词4基础建设
 
  沈阳建设区域性快递转运中心
 
  《意见》指出,支持在沈阳建设辐射东北地区的区域性快递转运中心,在大连建设国际快件转运中心,在盘锦等重要节点城市建设省内快件转运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快件转运体系。
 
  关键词5末端投递
 
  快递进小区,物业不得收费
 
  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以及社区物业服务等单位应为快件投递车辆进出和快递从业人员递送快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收取费用。鼓励、吸引快递企业及第三方投资设置智能快件箱或综合服务站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办校园快递、快递超市等。
 
  关键词6综合交通
 
  鼓励快递企业在省内机场设立基地
 
  在机场区域或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航空快件集散中心、空港快递园区。鼓励骨干快递企业在省内机场设立基地。大力发展高铁快递和电商快递班列。实现公路客货运班线代运快件,在公路场站、火车站配套快件运输通道和装卸操作接驳场所。
 
  关键词7电子商务
 
  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
 
  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
 
  关键词8车辆通行
 
  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在统一规范快递车辆的基础上,对快递车辆运输快件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给予相应便利。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制定我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确保经过审核登记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收投服务。
 
  关键词9职业培训
 
  快递从业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各级政府要将快递行业相关职业列入当地编制的《职业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对符合现有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补贴。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在线留言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