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擅招保安 保康4家物业被警告处罚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 阮桂华)“我们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对自招保安无证上岗的问题立即整改。”3月17日,在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4家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物业公司法人代表集中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据了解,为规范保安行业市场秩序,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生,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对城区17家小区物业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发现有4家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擅自招收10余名保安,从事物业小区的“内保”和“安防”服务。对此,民警对上述4家物业公司法人进行集中约谈,对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但在此次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都不知道这项规定。”保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杨邦银介绍说,下一步,将组织专班民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对未经培训就让保安无证上岗,以及逾期拒不备案的单位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