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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支持业主自治小区 最高奖励小区2万元

时间:2016-04-12 13:45  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_  点击: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海沧区嵩屿街道在探索如何提升无物业小区管理水平的道路上,秉承“多种方式、兼容并包、百家争鸣”的思想,以“最适合小区的管理方式就是最好的”为原则,继“国企接管”、“社企共建”等模式后,根据荣发楼、沧龙楼等部分无物业小区的实际情况,支持、鼓励他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治。
 
  为了鼓励这部分小区进行自治,嵩屿街道还出台了相应政策,对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效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这些小区适度补贴。
 
  老旧小区
 
  物业管理成难题
 
  位于海达社区的荣发楼和沧龙楼是海沧比较早的小区,也是相对“迷你”的小区。其中,1996年建成的荣发楼位于沧虹路兴业银行楼上,只有40套;2002年建成的沧龙楼位于永信花园边上,只有30套。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规模较小,小区一直以来都没有相对像样的物业管理,小区管理成为难题。
 
  “我们每月每户收取25元,然后自行把垃圾提到小区门口,再由市政运走。”荣发楼的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此前的物业管理,基本上也就是每月雇请一名保洁员负责打扫卫生。记者了解到,沧龙楼的情况与荣发楼类似。
 
  尊重民意
 
  小区采取业主自治
 
  为了改善这两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在前期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后,3月中旬,海达社区居委会对两个小区进行了入户调查,充分了解了两个小区业主的意见,确定了由业主自行管理小区的思路。
 
  “当时,我们社区两委带领所有社区的工作人员,用两个晚上,分别到荣发楼和沧龙楼两个小区的业主家中,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就小区是否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征求业主的意见。”海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赵莉琴告诉记者,有的业主长期不在家,他们就利用快递或者电子邮件,将意见征求表送达这些业主,力求让大部分业主都能知情并做出选择。
 
  经过调查摸底,两个小区出现类似情况,即超过一半的业主仍倾向于由业委会自己管理小区。“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也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因此决定这两个小区仍由业委会自行管理。”赵莉琴介绍,3月底,在街道、居委会的指导帮助下,沧龙楼完成了业委会的换届,小区自治也迈上了新征程。
 
  以奖代补
 
  最高2万元奖励小区
 
  “小区是由一个个业主家庭组成的,因此,由业主来自行管理小区,充分体现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嵩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世斌介绍,为了鼓励小区业主自治,嵩屿街道指导海达社区专门出台了《无物业小区业委会自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与这两个小区签订《无物业小区业委会自治管理“以奖代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要求这两个小区按照《办法》来管理小区,街道、社区将根据《协议》的相关标准对小区的自治情况进行考核,酌情给予小区适度奖励。
 
  根据该《协议》标准,海沧区、嵩屿街道及海达社区等相关部门,将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业委会的物业管理成效进行验收,并根据“物业管理是否达到业委会自治管理协议要求、居民对业委会自治管理小区成果的满意度、业委会在管理过程中对区、街道、社区中心工作的支持度”等几个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小区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但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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