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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企业发现问题逾期不改正 最高罚3万元

时间:2016-04-13 08:43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_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肖帆 实习生 张岳燕)如果你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堵、电梯出现事故等,可拨打安监局热线12350进行投诉举报。
 
  可统一拨打12350投诉举报
 
  市安监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对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处理安全隐患。”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彭立宪介绍,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对其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
 
  彭立宪举例说,如果市民发现消防通道被占被堵,可以去辖区派出所汇报情况;如果发现电梯出问题了,可以去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投诉。“当然,如果市民不知道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可以统一拨打安监局电话12350。”
 
  发现隐患不处理最高罚3万
 
  一旦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问题进行复核后,消防通道仍然被占、电梯仍然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共两类。”彭立宪说,一是未对其人流干道、消防通道、电梯等重点部位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的;对安全隐患未立即处理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上报的;二是未对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的。
 
  一旦违反法规,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改正,同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至少一次应急性演练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是多久一次?
 
  彭立宪说,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次数要求,将对等条例第四十二条里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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