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日照已建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将全部完成公示

时间:2016-04-16 08:54  来源:日照新闻网  作者:_  点击:

  4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日照市物价局全面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并将收费公示纳入常态化管理,5月1日前,全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将全部完成收费公示工作。
 
  根据《日照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公开便民的原则,在住宅小区或收费场所显要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板)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公示,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示。新建商品房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计费方式、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物业服务企业电话等。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进行公示。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