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申请使用物业管理微信投票流程
业主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wyglzx)添加。微信投票系统的开通和使用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微信投票申请。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申请开通微信投票系统,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小区规模、户数、票权数、表决议题、会议起止时间等),经核实后提交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通小区业主身份绑定和微信投票功能。对于参与表决的小区户数、票权数与微信投票系统数据存在差异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提出修改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核实后由街道办事处提交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修改。
(二)业主身份绑定。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通知业主绑定业主身份,并在公共区域张贴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投票操作指南。业主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或扫码添加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菜单中录入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绑定业主身份,经系统验证后,将业主微信号与房屋进行绑定。
(三)投票。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微信投票系统中录入投票议题,设定投票的起止时间,经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核实后,系统自动根据起始时间向业主推送投票通知。业主可以在微信公众号菜单的业主投票功能中,根据议题进行投票。
(四)投票结束。
投票日期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投票功能。
(五)纸质票补录。
业主大会召开期间,部分业主使用书面投票的,需将纸质票补录到系统。如果业主既有纸质票又进行了微信投票,以微信投票结果为准,无须补录。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收集纸质票,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监票员的监督下,将纸质票补录到系统中。
(六)投票结果确认与公布。
系统根据业主微信投票和补录情况自动计算表决结果,经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确认无误后,将表决结果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布后的表决结果不得更改。系统提供表决结果打印功能,表决结果经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签字盖章后在小区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