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湖北首部物业省级地方立法听证 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成焦点

时间:2016-04-27 14:03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作者:_  点击:

  人民网武汉4月27日电 物业应不应该收取装修押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物业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车位如何管理?4月26日上午9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襄阳举行《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邀请网友同步听证。
 
  此次听证会有180人报名参加,按照听证规则遴选出20位听证陈述人,包括律师、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基层社区工作者及相关专家教授等各有关方面的代表。同时,还有20名旁听人参加了听证会,并邀请了国家、省、市24家媒体的30多位记者现场采访报道。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选取了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条件和报告的程序,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如何选聘,物业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如何管理和使用,物业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理,物业保修金如何使用和管理等五项内容作为听证内容,并邀请听证陈述人对物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建言献策。
 
  对于草案中第五十三条,销售和出租物业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的停车位,以及利用人防工程停车位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的问题,听证陈述人进行了激烈讨论。多位陈述人均认为物业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地上和地下车库)及物业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属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作为物业销售。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申请和使用也受到了听证陈述人的关注。襄阳江山新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苏晋生建议将供电、供水、消防、门禁系统出现紧急情况增设进申请范围内,律师王伟强则建议在草案第62条规定的六种紧急情况之外增加一项:电梯主要零部件故障导致无法运行或需要大修的。
 
  此外,听证陈述人还对业主装修房屋应收取一定金额的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行为等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现场听证和网上听证的意见形成听证报告,听证报告作为审议《条例》的重要参考。同时,王建鸣说,立法听证将成为湖北省人大立法过程中的常态,立法机关要以主流民意作为参考依据。(钟和)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在线留言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