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西安明确电梯安全监管职责 物业不负责可举报

时间:2016-05-03 09:48  来源:西部网  作者:_  点击: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李瓅 许雨眠)西安市质监、房管、建设、城改、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日前就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自的监管职责。
 
  电梯轿厢通信信号的保障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房管部门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发放电梯设置的建设规划许可;质监部门监管电梯维保质量,建立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质量监督约束机制。
 
  西安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李明:“采用黑名单制度,我们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逐步淘汰有不良信用的维保单位。”
 
  西安电梯安全投诉电话:12365
 
  电梯应急救援电话:96333(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在线留言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