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街道试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
【摘要】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备受关注。在今年1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审议通过后,泰山街道决定在该小区试点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王漩 记者 朱晓露 胡海弘)《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备受关注。这一制度是否可行?日前,浦口区泰山街道首个试点小区的评估报告出炉。通过评估,理清理顺了小区物业服务的职责和标准,居民表示“实实在在体验到‘获得感’”。此次试点小区是位于桥北地区的大楼盘明发滨江新城二期,占地73万平方米,有5700多户居民。街道曾接到居民投诉,质疑小区的物业收费问题。因此,在今年1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审议通过后,泰山街道决定在该小区试点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3月份,泰山街道委托某咨询公司先后8次到该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取证与询证,根据现场沟通及所收集的样本进行分析,结合业主满意度调查报告、物业企业自评报告、专家组现场专项检查结果、专家评审会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反馈给政府、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为确保公平公正,专家组由市房产局行业领导、市行业专家库成员、区物业管理协会成员和小区业委会成员等共同组成。在长达50余页的《明发滨江新城二期物业服务评估报告》中,记者看到,报告结论显示“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基本合格,能够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同时,《评估报告》指出了物业在小区工程维护、综合管理服务、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四个方面存在的10多项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如小区部分草皮缺失,导致下雨天绿地中泥土流向公共道路,影响环境卫生,建议补种成活率较高的麦冬以及安装简易护栏保护绿化带;部分道路有双边停车现象,妨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建议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研究、重新规划停车方案。“对服务不到位的地方,物业公司应及时整改;同时,报告也为业主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让业主清楚了解物业服务质量。”泰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近年来,泰山街道将小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实施“微社区”生活圈、社会治理大联勤等创新举措,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互助共建,全面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该负责人介绍,依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创设制度先行先试的原则,街道还在全街范围开展了“环境好、治安好、管理好、服务好、业绩好”的“五好小区”创建工作,鼓励各小区开发商、物业企业积极申报,作为评价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全面提升街道小区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