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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确街道主体责任 强化物业监督管理

时间:2016-06-03 10:16  来源:未知  作者:_  点击:

  本报讯(记者 王英浩)为不断深化完善全区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南开区于日前启动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调整试运行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在旧楼区长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据悉,在考核中赋予了街道、社区居委会更多的话语权,强化街道、社区居委会、社会力量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科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消除社区管理盲点。
 
  南开区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调整试运行工作从本月起至2017年8月底,共分3个阶段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由区民政局研究制定《南开区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及《南开区旧楼区长效管理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该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进行指导推动。二是实施阶段。区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第三方服务公司,按照《南开区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全区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同时按照《南开区旧楼区长效管理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各街道办事处核拨旧楼区补贴资金。打造适合南开区实际情况的旧楼区长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推行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区,形成科学的数据采集和管理考核模式。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街道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开展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统筹使用市、区两级补贴资金,向管理服务单位核发补贴金。三是总结推广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对长效管理机制调整试运行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自查,并对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区民政局结合试运行工作任务要求及第三方服务公司考核情况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对全区长效管理机制调整试运行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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