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制定物业服务指南
本报讯(记者 李艳芳)11月22日,记者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发展服务处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西宁市物业服务行为,提升西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基础服务常识和能力,西宁市制定了《西宁物业服务指南》(试行),以此增进业主对物业管理内容的了解,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许多市民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一知半解,《西宁物业服务指南》里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业主依法表决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方案,预算、列支、备案、施工及竣工验收有书面记录;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布,无挪用、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我们小区的物业感觉就像一个摆设,我们有事去找物业,十次里有八次都找不到人,物业工作人员也经常更换,去办事都不知道要找谁。”家住省城北区朝阳某小区的住户说。这样的客户服务管理,明显不符合《西宁物业服务指南》的要求。物业应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照片岗位职责、服务电话、各级物业服务监督电话;同时,要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来访,24小时受理客户信息;有客户回访制度和记录,投诉处理及时率100%,并按月进行统计分析;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实行物业服务费酬金制的,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定期公布收益情况。
在电梯系统管理方面,电梯的准用(合格)证、年检证明、紧急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紧急电话保持畅通;电梯轿厢、井道内保持清洁,轿厢广告设置有序,无乱贴、乱画;电梯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行,出现故障或险情,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冬季来临,供暖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根据指南要求,小区要有健全的供暖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有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定期对供暖设施进行系统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同时,建立供暖运行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突发事故、故障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