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规定:小区的事今后都归他管,啥来头?
今年来,“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这个新鲜词组频见报端,作为全国首家“小区管理局”,这个单位究竟是干什么的?
4月12日至14日,呼和浩特市幸福小区30处违章建筑被集中拆除。
4月19日,武警小区内的30多处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在友谊西小区,占用消防通道11年之久的饭馆违建被拆除!
……
此前,消防通道一直被一家饭馆私建占用11年,现在违建已拆除。
拆除违建,绝不手软。
执法人员拆除小区内违规栅栏。
“之前,小区的违建占用了大家的公共用地,有的违建附近堆放着很多木板、纸箱等杂物,存在火灾隐患。前段时间,这些执法人员来到小区进行了整治,拆除了违建,现在小区看起来整洁多了。”5月12日,呼和浩特市幸福小区居民李志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一出手,解决了困扰居民十多年之久的违建难题,市民纷纷竖起大拇指。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组建不到半年,咋就这么快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带着疑问和好奇,记者走进了这个全国首家“小区管理局”。
6个月前,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城市管理执法系统体制改革调整人员见面会。依据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4个月的准备,所有城市管理执法系统体制改革调整人员正式到位。
此次划转,首先将“城市管理委员会”取代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划转后,市本级机构设置新成立11个单位,分别是“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绿地广场景观管理局”“城市管理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局”“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城市管理应急处置中心”“城市管理协调处置中心”“城市治理研发推广中心”。
此次改革职能职责划转调整范围较广,涉及与“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有关的管理事项20多项内容。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作为此次新设置的11个单位之一,主要职能包括编制全市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行业管理相关标准,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考评以及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全市物业管理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老旧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升级工作等。
小区内常见杂物乱堆的现象折射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失责的现实。
今后,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的拆除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恢复部分物业用房的居民活动功能。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努力形成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对进入住宅小区的各类经营单位实行备案制度。经营单位进入住宅小区前须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准入,禁止违规扰民的经营者进入小区。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广大市民如遇到以上问题,请及时向我们进行举报。举报方式须为实名制举报,市民举报时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一经核实,我局将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执法。”
目前,该局已经陆续接到数十份市民举报材料,正在逐一进行处理。
此外,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将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呼和浩特市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设,尽快推动《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建立健全符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考评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
“多年来,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的纠纷屡见不鲜,这次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将管理走进小区,这对物业企业和广大市民来说都是一大利好。”呼和浩特市民吴会君对记者说。
内蒙古国天物业总经理王善法表示:“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的成立将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地区的物业管理行业,提升和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作为物业,我们将严格遵守小区局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小区局的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李文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过去的呼和浩特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还是现在的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都是隶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呼和浩特市房产局物业处是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随着物业服务市场的发展,其职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而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是城市综合执法局的二级单位,城管执法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处理有关问题驾轻就熟。加之本次调整后,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的工作职能十分明确,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进行执法。本次部门职能的调整对于呼和浩特市地区的物业管理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5月17日,内蒙古社科院研究员陈红艳对记者说:“呼和浩特市此次执法系统体制改革,让管理和执法更加细化和具体,更具可操作性。显然,这些部门的职能正从‘管理’向‘服务’进行转变。”
陈红艳表示,此次新部门的设立,在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时,也缓解了大部分由来已久的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同时对小区内安全等问题也加强了防范、整顿与管理。(来源: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