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和省住建厅房产处、政策法规处组织赴长沙市雨花区开展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召开3个座谈会,围绕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使用和分配利用共有道路设置停车位和利用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等获得的业主公共收益,如何准确划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在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以下资质的背景下,是否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服务等级,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成立业主大会和责令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和介入的深度,是否需要制定住房品质认定标准等问题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座谈会的有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物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代表等人员共计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