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物业费定价评估搞垄断 49家单位被罚219万元

时间:2017-06-05 10:18  来源:新京报即时新闻  作者:_  点击:

  (原标题:物业费定价评估搞垄断 49家单位被罚219万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楼盘小区的物业费,不是仅仅由开发商、物业公司说了算,还得经第三方进行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北京市发改委今天(6月2日)通报,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及其48家会员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发改委决定对49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219万元。
 
  据了解,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由全行业48家企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2016年6月,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简称“价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协会搞价格垄断,经请示国家发改委,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实,2012年至2016年期间,该协会组织48家会员单位,多次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收费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对未执行收费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执业承诺书,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收费标准”,以上事实存在组织会员单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48家单位知悉上述相关情况,并在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中以达成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收取服务费用,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以往,北京市的楼盘物业费是由建设方或物业公司自行定价。为避免漫天要价,规范物业服务质量,2010年起,北京市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物业定价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根据绿化、安保等服务水准进行评估定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评估,本应由委托方自主选择评估机构并协商定价,但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不但给48家会员单位定下了统一的收费标准,且只能通过“摇号”来确定哪一家评估机构为其服务。“限制了优质经营者提高价格、提升服务质量的动力,另一方面使效率低下的经营者难以通过竞争被淘汰出市场。”这位负责人表示。
 
  考虑当事人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中发挥的不同作用及垄断行为的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协会处以35万元罚款,对48家会员当事人分别处以2015年销售额7%、5%、3%的罚款,累计罚款219万余元。
 
  据介绍,这是北京市反垄断案件查处中主体较多的一起,同时,在查处过程中,市发改委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召开了11场听证会,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案件查处中首次举行听证会。
 
关于我们  协会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管理入口 
opyright 2010-2020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5151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84号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