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12月起执行两部地方性法规 针对物管与市容环境卫生
四川新闻网泸州10月21日讯(记者 岳东)泸州作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在今年5月1日,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正式诞生。10月21日,记者从该市人大常委会获悉,12月1日起又将施行两部地方性法规,它们是《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计七章八十三条。据了解,《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创新了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规定可以运用QQ群、微信群、手机视频等新形式召开;增加了保障业主委员会人选素质的措施,规定没有违法建设行为、未在本区域物业企业服务的业主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人选;创新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手段;简化了维修资金的动用程序。
而《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计六章七十六条。《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一部更高标准、更完善、更详尽的管理法规,它的制定和出台将提升和促进泸州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点解决了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如坝坝舞、抽陀螺不得发出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否则,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条例还明确了老百姓关心的防盗窗管理等问题,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灵活处置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