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管住宅区(城中村)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
今年5月份起,深圳正式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为了调动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6月份,市城管局制作、发布了清晰的、全国首个《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并确保发放到每家每户,教居民如何分类。
与此同时,市区城管部门同步开展了统一、规范、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进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城中村的工作,方便市民辨识以及参与垃圾分类。
截至10月底,全市共印制分类投放指引超过460万份,主要通过社区工作站、网格员、物业公司、义工组织以及专业公司等入户发放或投放到居民家庭信箱。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合计3478个,已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
伴随着我市垃圾分类宣传从理念到分类做法越来越深入人心,垃圾分类设施越来越规范便捷,相关配套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越来越完善,深圳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进展如何?垃圾分类有了什么新成效?连日来,笔者走访全市多个小区实地探访。
每个物业小区至少设置一处投放点
若物管小区无设施可拨打12319投诉整改
日前,笔者来到罗湖区桂苑小区看到,此时,该小区仅有一处垃圾投放点开放给小区居民,该投放点摆放了我市最新统一、规范样式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别是有害垃圾、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其他垃圾六个垃圾桶,其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又区分了灯管、电池、球泡灯、环形灯管,此处垃圾桶后则设置了一个宣传栏,张贴了放大了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垃圾桶一侧则是一个围挡围起来的年花年桔、大件垃圾投放点。
“8月份,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我们小区设置了这个垃圾分类设施。”桂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刘加兵说,该小区有300多户,早在2013年便试点参与垃圾分类,现在小区实行的是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分别在上午7点30分到9点30分,以及下午6点到8点30分两个时段,每栋楼下的分类垃圾桶才会开放,过了这个时间,楼栋的垃圾桶就撤了,丢垃圾就要到这个集中投放点来,“这样实行一段时间了,居民都很支持、配合。”
同样在龙岗区天健现代城、君悦龙庭等小区也设置了这样的全市统一的垃圾分类容器,张贴了分类指引,分别位于小区主要出入口、活动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
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已经出台,原则上按照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的标准,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电池、灯管)、玻金塑纸(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等分类投放点和投放指引牌;在楼栋大堂、电梯或楼梯出入口张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和投放告示。
市城管局提醒,市民若发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没有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或分类投放设施不完善,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投诉反映,市城管局将及时督促整改。
新统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受市民认可
有害、大件、织物垃圾投放参与率高
在走访中,仔细看一些小区的每个垃圾桶可以发现,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有一定的提高。
在桂苑小区,前来扔垃圾的居民李阿姨表示,这个新的垃圾投放点既有文字注明,每个垃圾桶上还有相应收集的垃圾的图案,“很清晰,这也是一个引导。”李阿姨说,她家的厨房放了两个垃圾篓,现在已经养成分类的习惯,“刚开始,物业的人教得很认真,垃圾分类了,小区和家里感觉更干净了。”
在罗湖区渔民村幸福万象小区,8月份,这里也根据新标准设置了智能资源回收房,现在已有200多户注册,每天有30户参与投放,一天清运垃圾30公斤到50公斤,节假日时达到100公斤左右,且自设置以来,每个月的收运数量都在增长。
据了解,垃圾分类后,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暂存,各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委托专业企业负责各类垃圾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不少物业管理人员反映,如今,他们感受到,在分类的垃圾中,尤其以有害垃圾、废旧织物、大件垃圾这三类垃圾市民参与率高、准确率也较高,这些垃圾投放点的设立也大大方便了居民。
例如,在龙岗区天健现代城小区,有时候,居民家中经常淘汰的废旧床垫等大件垃圾,小区一次暂存二十四五张旧床垫,要运一卡车。而此前,大件垃圾的处理常常困扰着小区物业和居民,还要自己花钱请人处理。现在,不仅小区设置了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城管部门还建立了小区物业预约清运制度,由物业公司预约专门企业免费上门统一收运处置,在区和街道配套建成大件垃圾拆解和资源化利用设施17处,收运处理大件垃圾435吨/日,占全市日均产生700吨大件垃圾的大部分,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后资源化利用率超过70%。
有害垃圾、废旧织物的收集也得益于我市越来越完善的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城管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设置废电池回收箱21000多个、废荧光灯管回收箱12000多个,收运处理有害垃圾0.16吨/天;设置废旧织物专用回收箱3000多个,全市收运处理废旧织物4吨/天。
推动分类设施进小区指引进家庭
城管部门呼吁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推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居民的日常参与和体验是关键。今年6月3日,市城管局率先编制并发布了国内首张《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清晰说明家庭产生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方法。
此外,随着全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配备样式统一、管理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标志和箱体外观五花八门影响居民辨识等问题正得到解决。
城管部门呼吁,希望所有市民都热心关注垃圾,人人积极动手参与垃圾分类,尽个人义务,为深圳这座城市的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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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垃圾分类 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规定: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处3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
2、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3、生活垃圾收集企业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
4、生活垃圾运输企业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的,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