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茂兴:建议完善价格评估机制 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现有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导致质价不符现状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茂兴建议,从建立完善价格评估机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加强政府对质价监管、倡导业主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等方面入手,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质价相符、优质优价”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基本的消费共识。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但黄茂兴代表指出,现有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导致质价不符现况严重,存在优质不优价、高价质不高等现象。因此,建议尽快完善建立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价格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价格评估机制。培育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机构,开展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服务,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价格评估异议处置机制,扩展物业服务价格评估范围。对前期物业招标及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先进行价格评估,再作招投标或协议选聘。
二是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建立物业服务计量计价体系、物业项目数据和价格测算模型,定期发布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价格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修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正常调价。
三是加强政府对质价监管。对于住宅小区项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属地发改(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对于服务合同重大违约,质量明显低于服务标准,存在严重物业管理质量问题,经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后应允许或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物业企业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四是倡导业主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费是保障物业区域获得正常的管理和维护的重要条件,若所有业主都能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将节省的人员和精力更多的投入到为业主服务中,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