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荣: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是体现一个文明城市的窗口。我市的物业管理企业起步较晚,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的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市物业管理良莠不齐,秩序混乱,管理水平偏低。因此,规范物业行业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继续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需求。
我市物业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问题严重。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国家定额取费,压价发包,导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造成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二是开发企业不能完全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开发建设,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这样就把大量的工程问题留给物业管理企业去处理,导致物业投入使用后,管理问题层出不穷,许多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根本无法解决。结果矛盾直接在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产生,等于开发商在建设完成阶段就把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推到了对立面。三是大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把物业管理企业当做自己的行业附庸,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的分公司负责,或由开发商指定。开发中产生的问题都交给物业管理企业去处理,导致很多质量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在执行业委会决议时,却不得不考虑开发商的意见,使业委会的许多决议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四是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对存在问题久拖不解决,将存在问题拖过保修期,给后续进入的物业管理公司留下了大量矛盾,造成后续专业的物业公司不愿接手、不敢接手。
物业费收取困难。物业管理收费难绝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多,有开发商、业主的原因,也有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各方均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因而产生片面的认识所致,或者说是行业定位和社会定位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一是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愿交纳物业费。二是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只要有一项不满意,就拒绝缴纳全部物业费。三是部分物业企业服务缺乏人性化,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激化。四是物业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缺失。五是对恶意不交费的业主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
物业管理水平低。我市现有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多,但大部分规模小。一方面,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人才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一些物业管理公司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垄断市场,缺少市场竞争。一些物业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另一方面,业主管理缺位,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缺少对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的制约和监督。业委会代表业主共同利益履行职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法律维权难度较大。物业企业的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普遍存在对物业管理法规知之甚少的现象。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较差,不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
加强我市物业行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实践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三方良性工作,齐抓共管。
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并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广大业主熟知物业管理的意义和内容,提高法制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
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完善物业配套设施。前期参与、监督开发商的工作是搞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街道办事处应提前介入,在小区规划论证和投建阶段,小区开发建设阶段,小区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把关,确保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按需规划,依规划建设。
统一物业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提高物业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服务水平,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服务细化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时间,将每项服务内容制定出详细收费标准。业主可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程度交纳相应的物业费,没有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扣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根据服务了的项目,强行要求业主交纳费用。
物业费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也可同银行系统协商开发一款具有理财功能的信用卡。业主可同时结算水、电、暖等费用,如业主欠费,银行系统就会有违约记录。
设立物业管理发展基金,推动行业建设和发展。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起步晚,发展水平低,决定了物业管理行业需要政府支持才能实现良性发展。建议由市财政拨付资金,作为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发展基金,用于组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内部建设、外出考察、专业培训、人才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