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那些事儿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本应该是一种鱼水关系,和谐融洽,携手共进。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物业公司始终与业主处理不好关系,觉得物业费用不好收,业主难缠;而业主对物业的投诉也居高不下。
其实,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两者都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勇于直面现实,加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各自的综合素质,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一些事处理好。
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让业主充分意识到自觉缴费是一种责任,提高主动缴费意识。
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牌)要看得见、留得住。加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共有收益收支情况和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确保向业主提供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
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小区存在收费标准混乱,服务不到位现象,特别是有的老小区只有一、两个岁数大的老年人看门,找不到人的现象时有存在,安全保卫工作形同虚设。
曾听到过这样一个例子:某业主因为有事出去了一段时间,回到家一看冰箱里的肉全都臭了,了解原因后方知是因为未及时交水费、电费,让物业把该业主的水、电都停了。此物业的做法确实欠妥,仅把欠费人的名单贴在小区门口,而不是去核实一下业主是否在家,不在家的话可打个电话告知一下或者等回来补缴上。欠妥的做法对解决问题不仅毫无帮助,也激化了矛盾。
常听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发牢骚,说物业服务收费收缴难,多数业主不理解,在此想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在埋怨业主的同时,首先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有些服务工作可以不需要钱就能解决,那就是拥有一颗包容、细致、体贴的心,让业主感到物业不只是纯粹为了营利而收费,温馨服务无处不在,让业主们以所住小区为荣,在让业主、物业服务使用人满意的同时,也让物业企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山东省平邑县物价局 张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