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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需要好管家

时间:2015-09-01 11:4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陕西咸阳 熔岩  点击:

  一天晚上去访友,却见他在楼外等候,进楼后才知道,居民们纷纷在楼道里堆放自家杂物,结果把楼梯间、楼道堵成了“羊肠小径”,友人忧我视力不好,提前到楼下领路。楼梯间黑灯瞎火,摸索着上楼时,我顺口问一句“怎么没灯?”他又诉说小区里路灯等公共设施无人过问的窘况。最终无奈地说:“我们真盼望有个‘好管家’啊!”
 
  友人的无奈不是偶然现象。时下,一些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还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现象,如重收费、轻服务,对停车、供暖、治安以及公用设施维修不重视;有的物业公司随意核定收费价格,自行确定服务项目,不帮助居民解决房屋修缮和水电管道线路维修中的实际问题……另外,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与居民小区联系虽紧密,却认为物业公司是企业运作,对其经营、服务很少过问,更谈不上管理、指导和监督了。
 
  小区居民的日常起居中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其现象虽是表面的,但折射出物业管理缺位、群众难以安居等深层次问题。人人都有小家,关起门来似乎可以自成天下。但现代化都市的社会生活远非自给自足的农耕时代,由水电气暖通信通行等现代社会公共资源构成的城市环境,把所有的小家庭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哪个小家庭的正常生活都离不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看上去都是琐碎小事,却情牵千家万户,身系居民生活,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物业公司虽是企业,但公益性质很强,其运作如何,直接涉及小区群众生活质量。要让居民生活舒心,起居方便,不为水电气暖这一类生活琐事烦心,时时处处感到温馨舒适,就需要从小处着手,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管理。特别是老旧小区基础差,水电气等设施陈旧容易出问题;其中多数小区的居民又来自互不相识的各方面,且老人居多,成立业委会自我维权组织很困难,和物业之间协调困难,容易产生矛盾;小区内公共卫生及公益服务也少有人过问。鉴于此,需要街道办事处特别是社区居委会重视住宅小区的社会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工作,积极帮助居民培育物业“好管家”,并监督和指导其依法正常运转。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居民满意,社会和谐。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01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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