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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要当好物业公司和业主的“调解员”

时间:2015-09-11 09:08  来源:中国发展网  作者:_  点击:

  山东省沂水县物价局 赵霞
 
  中国发展网 目前,随着住宅小区的大力开发,物业管理成为一项重要性服务行业,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好二者关系,成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物业管理投诉
 
  物业管理投诉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是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问题。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物业服务是否规范、标准;办公或居住环境是否安静;服务是否及时、到位等。
 
  二是配套设施方面问题。如电梯、楼梯灯、单元门、供电、供水、供暖设备经常出现故障等。
 
  三是收费方面问题。主要是各种分摊费和特约维修费,如水、电、清洁、绿化、公共设备等分摊费用及换灯、换锁等特约维修费用。
 
  四是突发事件。停电、停水、电梯困人、溢水及室内被盗、车辆损坏或丢失等。
 
  物业投诉处理
 
  处理这些投诉,我们要做到:
 
  一、接到物业投诉时,要耐心听取业主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查找投诉的真正原因,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切实将问题加以解决。
 
  二、投诉的问题无论大小,我们都要认真对待。要学会换位思考问题,多为业主考虑,努力拉近与业主的距离,为问题顺利解决开个好头。
 
  三、物价部门要站在“公平、公正、合理、互谅”的立场上,遵循有关法规,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每起投诉。对业主的投诉要认真加以整理分类,并进行反思,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五、投诉处理结果要尽快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给业主。对能处理的,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有难度的,要主动联系业主,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总之,物价部门要把工作做到位,维护业主的权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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